每个民族都有自己特有的观念词,如时下学术论文的关键词,向人们提示其文化本质。观念词是从大众的生活中提炼出来的,某些重要的观念词一经形成,往往数千年活跃在社会生活之中,在扮演着最经典的角色给人以“天不变,道亦不变”的印象。本文想探讨的问题是,观念词一旦被社会认同并且不断被传承之后,它所涵盖的观念是否一成不变?中国是礼仪之邦,儒家是礼治主义者,历代执政者多以“礼治”为标榜在古代中国社会“礼”始终是最重要的观念词之一。本文拟以“礼”为解剖对象来考察在观念词的名目之下、观念是否发生演变的问题。

1.以道德制度为内涵的礼

  众所周知,孔子曾经提到夏礼、殷礼和周礼,认为三者是递相损益的关系。那么,它们是在一个怎样的程度上损益?是量变还是质变?这是很关键的问题,可惜孔子语焉不详。我们读《礼记》所见到的三代之礼的差别是:

虞氏瓦棺,夏后氏堲周,殷人棺椁,周人墙置翣。(《檀弓上》)

夏后氏尚黑,大事敛用昏,戎事乘骊,牲用玄。殷人尚白,大事敛用日,戎事乘翰,牲用白。周人尚赤,大事敛用日出,戎事乘原,牲用骍。(《檀弓上》)

凡养老,有虞氏以燕礼,夏后氏以飨礼,殷人以食礼,周人修而兼用之。(《王制》)

有虞氏养国老于上庠,养庶老于下庠。夏后氏养国老于东序,养庶老于西序。殷人养国老于右学,养庶老于左学。周人养国老于东胶,养庶老于虞庠,虞庠在国之西郊。(《王制》)

鸾车,有虞氏之路也。钩车,夏后氏之路也。大路,殷路也。乘路,周路也。(《明堂位》)

有虞氏之旗,夏后氏之绥,殷之大白,周之大赤。(《明堂位》)

夏后氏骆马,黑鬣。殷人白马,黑首。周人黄马,蕃鬣。(《明堂位》)

夏后氏牲尚黑,殷白牡,周骍刚。(《明堂位》)

泰,有虞氏之尊也。山罍,夏后氏之尊也。著,殷尊也。牺象,周尊也。(《明堂位》)

爵,夏后氏以琖,殷以斝,周以爵。(《明堂位》)

灌尊,夏后氏以鸡夷,殷以斝,周以黄目。(《明堂位》)

俎,有虞氏以梡,夏后氏以嶡,殷以椇,周以房俎。(《明堂位》)

……

  由此得到的印象是,虞、夏、殷、周之礼的不同主要在于名物制度,而在本质上并没有区别。事实又究竟如何呢?

  虞、夏的文献不足征而且至今没有出土有文字的资料,二代之礼先存而不论。由于甲骨文的发现以及对殷墟的70多年的考古发掘,殷代的史料非常丰富,可供我们讨论殷礼。殷人以迷信鬼神著称,《礼记·表记》说:“殷人尊神,率民以事神,先鬼而后礼。”所以殷礼与祭礼几乎可以等同视之。商代祭礼最大的特点是奢侈,无论是在物质上还是在时间上都是如此。就卜辞所见,祭牲的数量相当可观,有一次祭祀用“五百牛”或“千牛千人”的记载。祭名和用牲之法都非常复杂,商晚期的“周祭”,一个祀周的平均长度为一年。不难想见,商王几乎无日不祭,祭礼几乎占据了殷礼的全部空间,人文精神几乎没有存在的空间。

  武王克商之后,周公制礼作乐。从表面上看,“周因于殷礼”周人也有各种名目的祭祀,也致孝于天地、山川、鬼神。但是,被人们所忽略的是,它们经过了全面的革新,周人大刀阔斧地减杀致祀对象、祭祀次数和祭品数量,规定天子七庙、诸侯五庙,庙数恒定。致祭的次数也大为省减,通常在季节转换、每年年终,或者每三年的岁终,才能享祀;祭品皆有定数,不能随意增加,《礼记·郊特牲》中甚至出现了“以少为贵”的理念,天子祭天,牺牲只有一头小牛。与此同时,要求与祭者以诚敬之心与祖先神灵沟通,不可将命运寄托于鬼神,应该修身进德,“自求多福”。这些举措既提高了祭祀的质量,又使执政者获得了关注民生的巨大空间,实现了从鬼道向人道的重大转折。殷礼、周礼的内涵已经不可同日而语。

  王静安先生在《殷周制度论》中说,“殷周之兴亡,乃有德与无德之兴亡”,“周之制度、典礼,实皆为道德而设”,可谓深中肯綮。在周代的知识精英看来,权力不是为所欲为的行政资源,它应该受到制度的约束和规范,而制度本身应该体现道德理念,套用《左传》文公十八年的一句话就是“则以观德”。周公制礼作乐影响深远,直到春秋时期,政治家们依然谨记“先君周公制周礼”的种种古训。一部《左传》,用“礼也”、“非礼也”作为对历史事件进行道德评价的主要标准,这正是周礼迥别于殷礼的地方。

2.以心性之学为内涵的礼

  孔子开创私学,弟子三千,贤人七十,门庭极盛。七十子后学推出的最重要的学术成果之一,是创立了心性之学与音乐理论,其标志是《中庸》与《乐记》的诞生,两者的结合使西周以来制度层面的礼跨入了学术层面。这一学术史上的重大事件,长期不为学术界注意。主要原因是《中庸》的年代一直有争议,人们大多不敢相信它是子思的作品,是孔孟之间的思想资源。这一成见得以改变的转机是郭店楚简的出土。郭店楚简中不仅有《缁衣》的完帙,而且有足以与《中庸》相发明的《尊德义》、《性自命出》、《六德》、《语丛》等子思学派的佚文。我们从中剔发出了一个阙佚已久的链环:先秦的心性学说。

  面对春秋季世礼崩乐坏、纲纪废弛的局面,子思学派将思想的触角伸到了人的内心世界,探究人的本质是什么?怎样成为真正意义上的人?他们把大禹治水、造父御马、后稷艺地获得成功的根本原因,归结为是遵循了水之道、马之道、地之道的缘故,进而提出了“民之道”、即人的性情问题。性情指人的喜怒哀乐,是人类与生俱来的自然属性,性是情的根源,情是性的外发。子思学派深入探讨了人性的来源、结构、功用,以及人性与外部世界的关系等问题,建立了以天、命、性、情、心、志、教为支点的心性学说的理论框架。

  在子思学派看来,“礼因人情而为之”,“礼生于情”(《语丛一》),“礼作于情”(《性自命出》),情是礼的基础。但是,子思学派不同于道家学派,不是唯情主义者。子思学派尊重情,但反对放纵情,认为只有达到“和”的境界的情,才是健康的情。但是,人非圣贤,人情不能自发地达到“发而皆中节”的理性状态,这就需要一个中间环节来引领。子思学派认为,这个中间环节就是礼,所以《性自命出》说:“始者近情,终者近义。”礼始于人情,但最终的目标则是要把情引领到“义”的境界,义者,宜也,就是无过无不及。类似的表述其实也见于《诗序》:“发乎情,止乎礼义。发乎情,民之性也。止乎礼义,先王之泽也。”由于《性自命出》的出土,证明《诗序》之说来源甚古。

  先秦的乐器制作与演奏相当发达,这从曾侯乙编钟就可以窥知。西周以来尽管每每礼、乐并提,但乐一直不具备理论深度。可贵的是,在乐器制作与演奏日趋发达的同时,儒家建立了崭新的音乐理论,而它的核心则是声、音、乐三分的学说:

  “声”是发自内心的自然之声,没有音阶、旋律,也没有审美价值,是连动物都能感知的最低层次;“声成文谓之音”,“音”是用音阶、旋律等组合起来的声,有文采,有审美价值,相当于今人所说的音乐,风格各异,表达的情感也相当复杂,既有中正典雅的,也有低靡颓废的、狂躁不安的。“乐”是“音”中的最高层次,纯正风雅而又有道德教化意义,《乐记》说:“德音之谓乐。”《语丛三》也说:“乐,服德者之所乐也。”

  之所以要将“乐”从“音”中离析出来,并且加以提倡,一方面是意识到民性不能借由音乐来放任,只有“以道制欲”,方能“乐而不乱”(《乐记》);另一方面是看到了音乐最能打动人心,《乐记》说,乐“可以善民心,其感人深,其移风易俗”,《性自命出》也说:“凡学者求其心为难,以其所为近得之矣,不如乐之速也。”而只有德音雅乐才具有化民成俗的作用。

  至此,周公制礼作乐的礼乐,已经从制度层面进入心性的领域,儒家赋予了礼和乐以更为丰富和深刻的内涵。节性的礼与化性的乐兼包并融,可以使人性从内到外浸润于道德。《尊德义》说:“乐,内也。礼,外也。礼乐,共也。” “德者,且莫大乎礼乐”。礼乐是将人性引向道德之域的不二法门。儒家的礼乐思想渐次成为非常成熟的、富于人文精神的理论体系,礼学成为了真正意义上的学术。

3.以等差礼数为内涵的礼

  周秦之际,礼学内涵开始出现逆转。促成这一变化的人物有二:一是荀子,二是叔孙通。

  荀子“隆礼”,是尽人皆知的事实,礼在《荀子》书中的地位极高,如《劝学》谈到为学的路数时说:“始乎诵经,终乎读礼。”把礼看作是学术的归宿。他在列举儒家经典的作用时,一变诸家先《诗》、《书》后《礼》、《乐》的顺序,先举《礼》、《乐》,再说《诗》、《书》、《春秋》。他把礼看作是修身、治国的根本,不可须臾或离,《修身》说:“人无礼则不生,事无礼则不成,国家无礼则不宁。”他也提到养心的问题,《修身》说:“凡治气养心之术,莫径由礼。”如此等等,难以尽举。为此,不少人将荀子奉为先秦礼学的集大成者。

  但是,荀子是具有法家色彩的学者,他的学说的起点是性恶论。人性本恶,所以才要用礼和法来约束。他主张礼、法并重,并且使礼具有法律的效应,两者具有同等重要的地位,人人都必须学习。《修身》说:“故学也者,礼法也。”他把礼的价值定位在遏制人的贪欲上,《礼论》说:“人生而有欲,欲而不得,则不能无求;求而无度量分界,则不能不争;争则乱,乱则穷。先王恶其乱也,故制礼义以分之,以养人之欲,给人之求。使欲必不穷于物,物必不屈于欲。两者相持而长,是礼之所起也。”类似的表述,在《荀子》中反复出现,如《荣辱》说:“夫贵为天子,富有天下,是人情之所同欲也。然则从人之欲,则埶不能容,物不能赡也。故先王案为之制礼义以分之,使有贵贱之等,长幼之差,知愚能不能之分,皆使人载其事,而各得其宜。然后使谷禄多少厚薄之称,是夫群居和一之道也。”可见,荀子之礼的主旨是“定分”,上下人等,各有其分,不得杂越,终极的目的是为了保证君王的权势,《君道》直截了当地说:“隆礼义之为尊君也。”可见,荀子之礼的内涵已经偏离孔门的学说,在某种层面上已经变质。

  如果说荀子仅仅是在理论层面将礼与帝王的威权相结合,那么,叔孙通就是使之在操作层面变为现实的关键人物。汉初,叔孙通为刘邦制订朝仪,其目的《史记·高祖本纪》说得很清楚,就是令“自诸侯王以下莫不振恐肃敬”,以此取悦高祖。叔孙通将礼制扭曲成为繁缛、森严的等级仪式,这是礼学史的又一次严重倒退。叔孙通的举措,成为后世帝王在礼的名目之下,不断强化等级制度的前朝典故,影响极为恶劣。礼的地位节节后退,内涵也随之蜕变,这一变化只要略微检阅历代正史的《礼乐志》,就可以一目了然。

  在《史记》中,《礼书》、《乐书》居于“八书”之首,具有治国纲领的地位。而在两《汉书》中,《礼》、《乐》合并为一,并且退居于《律历志》之后,位列第二。《晋书》的《礼》、《乐》又退居于《天文》、《地理》、《律历》之后,位列第四。《宋书》中的《礼》、《乐》列第二,《南齐书》中的《礼》、《乐》,居群志之首,然而在年代与之相近《魏书》中,《礼》、《乐》依然列于《天象》、《地形》、《律历》之后,与《晋书》相若。在《旧五代史》中,《礼》、《乐》又退居于第四。而在《宋史》、《辽史》、《金史》、《元史》、《明史》、《清史》等六部紧相衔接的正史中,《礼》、《乐》的位置已经落定在第六位,排列在《河渠》、《地理》之后。可见,在整个古代中国的后半部分,礼乐的地位节节下滑,彻底失去了领军者的身份,被日益边缘化。

  正史《礼乐志》的名称也出现了某些变化。《后汉书》无“乐”,礼的部分改称为《礼仪志》。这一变化看似无关宏旨,其实至关紧要。先秦儒家对“礼”与“仪”有严格区别。《左传》昭公二十五年载,赵简子向子大叔问揖让、周旋之礼。子大叔回答说:“是仪也,非礼也。”《礼记·郊特牲》说:“礼之所尊,尊其义也。失其义,陈其数,祝史之事也。故其数可陈也,其义难知也。知其义而敬守之,天子之所以治天下也。”《后汉书》将《礼志》改为《礼仪志》,将“礼”与“仪”混为一谈,实际上是将“礼”降格为“仪”,可谓失笑于千古。无独有偶,《隋书》、《旧唐书》踵谬沿讹,在将《礼志》改为《礼仪志》的同时,又将《乐志》改为《音乐志》!前面我们谈到,儒家音乐思想最基本的一点,是严格区分“音”与“乐”。《音乐志》所记,实际上是乐器之类,与儒家音乐思想大相径庭。

  此外,《史记》以下各史的《礼乐志》,虽有礼乐之名,而重心已经转移到“君之威”与“臣之仪”上。《后汉书》将《礼志》的范围扩展为《礼仪志》、《祭祀志》、《舆服志》,内容为彰显等级之别的笾豆、簠簋、车舆、冕旒、宫室、卤簿、印绶之类的“礼数”,以此来凸现“君臣朝廷尊卑贵贱之序”。等差的意义被无限扩大,渐行渐远,孔门礼学的合理内涵已被彻底抽换。而历代帝王乐此不疲,不断追摹和叠加,某年乾隆到天坛祭天,仪仗队竟然达2500人之多,排场之盛大,无以复加,而礼之真义,已经沉溺不见。以致今人一提起古代的礼,便是磕头下跪之类,殊觉悲哀。

4.余论

  自殷周以来,作为沿用千年、长盛不衰的概念词的礼,其内涵却是变动不居,不主于一。从周公制礼作乐开始,礼渐次形成了两条主线,一条出现在制度层面,另一条出现在思想层面,两者发展的大致节点是:制度的一路,始于西周的典制,经过《荀子·王制》、叔孙通、《周礼》,再到《二十四史》的《礼乐志》;思想的一路,从《尚书》中周公的几篇诰开始,经过孔子和子思学派、再到宋明理学。

  本文讨论了制度的一路,情况似乎相当的消极:礼已经不成其礼。但是,在思想的一路情况远不是如此。汉初独尊儒术,包括《礼经》在内的儒家经典,成为士子必读的文献,礼的精神得以在知识精英中传承,并且向上影响朝政、向下影响社会生活,这是其积极的一面。这两条主线呈现出交错复杂的态势,因而讨论古代中国的礼不能简单从事,这方面的情况需要另文讨论,此不赘述。

  总而言之,在古代中国,君臣上下、各色人等无不谈礼,而各自所说的礼却是相去甚远,各自都有强调和坚持的核心内涵,这是中国文化史上非常有趣的现象,读史者不可不识。

 

来源:中国知网